台州三门亭旁中门梯田景观综合开发EPC总承包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三门亭旁中门梯田景观综合开发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三门县山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三门县财政局以三山区办[2015]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台州三门亭旁中门梯田景观综合开发项目位于三门县亭旁镇东南部中门谷核心区,距离亭旁镇政府直线距离约5km,三门县政府10km。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
1)气象条件: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光照适宜。全年气温最低月在一月,平均气温为5.3℃左右;气温最高月在七月,平均气温达27.9℃左右;全年平均温度为16.6℃,无霜期为242天。
2)地形地貌条件:属河谷平地,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四周山峰、溪流相间,岗阜起伏,境内最高峰为双尖山,海拔562米。亭旁溪和南溪从境内中部和东部自南向北蜿流。中部地势平坦,沃野宽广,灌溉便利。
招标范围:项目范围为用地红线内所有内容,总面积为67.9万平方米,包括五个自然村周边的梯田、森林、水系等自然景观(不包括村庄内部范围)。其中核心启动区域(原小学区域)面积为1.74万平方米(见附图)。原小学(核心启动区域)的房屋经检测为危房,因此需拆除该小学的房屋并新建,新建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788平方米。
工程估算价:估算约人民币750万元。